关于依托老干部活动中心 成立职工合唱团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部分职工(以退休干部为主)出于对音乐艺术的热爱与追求,自发组织成立了合唱团。该团体现有成员30余人,虽属自发性质,但已积极参与了我区“八一”建军节、市级“悦动池州”等多场重要演出活动,展现出我区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与艺术潜能,丰富了本地的群众文化生活,获得了一定的社会好评。
然而,目前该合唱团的发展正面临诸多现实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缺乏固定且适宜的排练与活动场地,影响了日常训练的计划性与持续性;二是缺乏必要的活动经费支持,在购置乐谱、服装、器材以及聘请指导老师、参与交流演出等方面存在较大制约;三是缺乏专业、稳定的艺术指导老师,艺术水平提升受限,长远发展基础薄弱。这些问题已使该自发组织的合唱团陷入发展困境,其积极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
据了解区新建的老干部活动中心即将投入使用,必将为本区广大干部职工作提供了一个集学习、活动、交流于一体的优质平台。广大干部职工热切期盼能有一个更高水平、更具组织性的艺术团体,以满足其精神文化需求,展示新时代干部职工生活的风采。
为有效解决现有自发合唱团面临的困难,回应贵池区广大干部职工的迫切期盼,充分盘活用好老干部活动中心这一优质资源,进一步繁荣我区群众文化事业,特此建议:
1. 正式批准成立“贵池区职工合唱团”。建议由区委老干部局牵头,依托区老干部活动中心,整合现有自发合唱团的骨干力量,正式组建区级职工合唱团。
2. 落实固定活动场地与基本经费保障。将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内的适宜空间(如音乐教室、多功能厅)优先作为合唱团的固定排练和活动场所,制定使用计划,保障其常态化活动需求。同时,由区财政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列入年度预算、申请专项活动资金等方式,为合唱团提供必要的启动经费和持续性活动补贴,用于支付基础运营、器材购置、专业指导等费用。
3. 引入专业艺术指导力量。面向社会聘请有声乐教学经验的专业人士,为合唱团提供定期、稳定的艺术指导和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和艺术表现力。
4. 建立健全管理与运行机制。明确合唱团的主管部门为区老干局,指导其制定章程,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成员招募与管理、日常训练、活动开展等制度,确保其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同时,鼓励其积极参与区内各类重大节庆、文艺汇演、文化下乡及对外交流活动,打造具有贵池特色的职工文化品牌,积极营造“唱响贵池,共谱新篇”浓厚氛围。
成立区职工合唱团,既能切实解决当前我区职工文化活动面临的难题,又能有效提升我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和群众文化活动的专业层次,是顺应民心、繁荣文化的有力举措。恳请有关部门予以研究支持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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