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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届4次】关于严格保护耕地, 强力推进耕作层永续利用的建议

浏览次数:91 编辑: 网站管理员 信息来源: 区政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8-08 字体大小: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像保护文物,甚至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再次强调,要构建现代粮食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江淮粮仓,扛牢粮食保供责任。2023年1月~2024年10月,贵池区通过开发复垦整理入库新增耕地约2000亩,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经估算,形成新增耕地亩均需耕作层客土量约330方,成本亩均约7000元。但因撂荒、“非粮化”“非农化”等原因,导致我区耕地流出情况比较严重,近5年全区耕地恢复任务为4.33万亩,需耕作层客土量相当大,成本较高,若科学开展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可以有效降低实施成本。
  由此可见,开展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是新形势下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及其耕作层永续利用的必然要求,对有效保护现有耕地资源、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加强生态环保、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实践过程中,依然存在建设方积极性不高、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效率不佳、农民对利用耕作层土壤改善地力认识不足等问题,导致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工作效果不及预期,亟待关注。一是建设方积极性有待提高。建设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一般都会马上开工建设,力求尽早投产达效,而剥离耕作层土壤会导致工期延长、建设费用增加,由于当前对剥离耕作层土壤增加的劳动成本和时间成本没有给予充分补偿,以致建设方对剥离耕作层的积极性不大。二是耕作层剥离土壤利用没有形成完整体系。被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再利用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作业中包括耕作层土壤剥离、土壤运输、土壤覆盖等环节,需要形成完善的技术标准和科学方案。当前耕作层土壤的剥离方式普遍较为粗放,达不到分层剥离要求;运输和储存环节只是简单搬运,没有在运输距离、开工时间上统筹安排,容易造成熟化土壤养分流失和运输费用增加;土壤利用也只是以简单的覆盖改良为主,无法实现最优利用。三是农民对利用耕作层土壤改善地力的认识不到位。近几年,随着农产品价格走低、劳动力价格上涨,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挫伤,对改善地力持怀疑态度,认为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得不偿失,不如直接把资金投入到其他方面见效快。
  为此,建议:
  一、坚持政府主导、协同推进“食为政首,粮安天下”。各级政府是耕地保护工作的主体,必须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胸怀粮食安全“国之大者”,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表土剥离利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推进。各级发改、财政、自规、农业、水利、交通、环保、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政府推动、需求拉动、政策驱动、政企联动”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机制。
  二、注重统筹安排、优选方案。按照“谁用地、谁剥离,谁损毁、谁剥离”的原则,确定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的实施主体。建设占用耕地在土地供应前、新设或延续采矿权前,实施主体应充分考虑对拟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并做出统筹安排,依法依规编制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合理安排剥离、运输、储存、利用等工作。耕作层土壤剥离实施方案编制、剥离、运输、存储、利用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纳入土地取得成本、单独选址项目(包括土地复垦项目)投资预算和矿山开采成本。临时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应在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中明确耕作层土壤剥离的厚度、面积、堆放位置及水土保持措施等。
  三、严格先剥后用、管控约束。对符合剥离要求的耕作层,做到应剥尽剥,并妥善保管、合理利用,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应当在项目开工前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就地恢复或就近利用,重点用于耕地开垦、“旱改水”耕地提质改造、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矿山生态修复和临时用地复垦等项目,增加耕作层厚度,改善土壤结构,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应剥尽剥、就近利用”。在短时间内确实无法安排再利用的耕作层土壤,需合理设置存放点进行存放管理,并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自规、农业、环保等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全过程监督与指导,规范剥离行为,提高利用效率。
  四、实行市场运作、有偿使用。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后,应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有偿使用。各地可自行建立交易市场,提供耕作层土壤有偿配置利用平台,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公平公正有序,统筹满足我市对耕作层土壤的使用需求。积极利用科技手段改进管理方式和运营模式,不断提高自身运营能力,有效推动全区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以及耕地保护工作。
  五、强化宣传引导、提高认知。严格落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不断强化干部群众对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的意识。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深度强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之大者”的全民意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耕地保护政策的知晓度、参与度,形成人人自觉保护耕地、全社会支持耕地保护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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