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贵池区政协网站!

【13届4次】关于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共筑生命安全防线的建议

浏览次数:643 编辑: 网站管理员 信息来源: 区政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4-28 字体大小:

  近年来,各种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意外等事件频发,让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间就是生命,意外伤害发生时,最有效的“黄金救命时间”只有短短4-6分钟。经调查了解,有40%的冠心病病人死于发病后15分钟内,其死因大多是由于不能得到及时的抢救,而并非是病情开始即已发展到不可挽回的致命程度。在专业医生到来之前,只要掌握急救技能,人们是有能力进行自救和互救的。而面对危急时刻,人们对于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存在严重不足。如:对现场急救重要性认识不足,急救知识缺乏,参与积极性不高。同时机构及队伍不健全,经费没保障也是制约救护培训教育开展的关键。由此可见,向群众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尤为重要,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筑牢生命安全防线成为整个社会亟需重视和解决的难题。

  为此建议:
  一、加大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救护知识知晓率。(一)多渠道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自救和互救知识,让群众了解急救技能。制作并发放救护知识与技能宣传册、宣传单等,方便群众随时查阅和掌握。(二)专业培训与讲座:举办救护知识与技能讲座或培训班,邀请专业人士为群众详细解读并示范。(三)利用“防灾减灾日”、“世界急救日”等重大纪念日宣传相关知识,树立“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生命高于一切、急救护卫人人”、“关爱生命,“救”在身边”的救护理念。
  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多方保障机制。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民众的长期支持与参与。一是政府要将民众急救知识普及培训纳入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并予以考核;二是要建立多方协调保障机制,将急救知识普及培训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通过激励措施吸引社会资本,以保障普及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控准入,制定规章制度规范行为。将急救知识和技能列入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考核范畴。如公安、交通、旅游、教育、电力、建设等系统建立规范的救护培训教育机制,确保相关从业人员上岗之前必须接受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达到自救互救保护生命安全的目的。
  四、循序渐进,规范培训模式,提升培训质量。政府应确立红十字会机构作为开展民众急救知识普及培训工作的主要力量, 建设标准化规范培训模式,提高急救知识培训质量。将社会公益组织确定为优先培训对象,发挥公益组织无私奉献精神,有效补充培训人员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以学校、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旅游业甚至餐饮、酒店等人员集中的场所为重点,开展全覆盖普及和培训。同时,红十字会机构要加强培训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和管理,保证培训质量,不断提高培训能力。
  五、公众参与,实现多种急救方式有效结合。为提升公众自救和互救能力,弥补救护车到达前的急救“空窗期”,更好地实现智慧急救、志愿者急救与传统急救的高效融合,政府应及时启用“互联急救”志愿服务业务,定期向社会招募急救志愿者,并进行心肺复苏、自动体外除颤仪(AED)使用、创伤急救等专业急救技能培训。志愿者可以通过“互联急救”志愿APP接收到自己周边的呼救指令,在专业的急救力量到达现场前,第一时间为患者提供有效的帮助,缩短急救半径,为后续救治奠定基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