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届3次】关于加强贵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的建议
贵池区历史文化悠久、人文荟萃、人才辈出,这里被称之为“绿色诗城”,有动听的地名传说、红色革命故事、传统特色民俗,有傩戏、目连戏等一批遗存,更有百年传习下来的绝技绝活和乌石手师舞、茅坦杜祭茅镰等沿袭百年的传统表演艺术。被誉为“戏曲活化石”的池州傩入选国家级名录,一直广泛流传于我区梅街、棠溪、墩上和里山等地。贵池民歌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非遗”名录。2023年9年,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第六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经区政府批准现已公布。众多名录凝聚了贵池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和情感追求,体现了全区人民在长期生活实践中的文化创造,实属不易。
文化复兴任重道远。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区“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据悉贵池区专门成立了“非遗”保护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及非遗办,逐渐形成了资源挖掘、名录保护、有效传承的非遗保护体系,为全区“非遗”的申报和保护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可是随着现代化浪潮的不断冲击,城市化步伐的急剧加快,广大群众生活娱乐方式的改变,一些传统的文化记忆正在离我们远去,一些传统技艺和民俗也面临着后继无人问津的危机,不觉令人叹而惋惜。其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遗”保护支持力度不足。按照上面有关文件规定,我们对各级传承人在资金、工作、学习、生活、传承、场所等诸多方面提供的激励政策还不够,没能更好的礼遇传承人,给予他们相应的社会地位。
二、“非遗”保护经费短缺,缺乏专业人员有效指导。一些镇街保护意识相对淡薄,相关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再加上地方文化站等专业人才缺乏,重申报、轻保护、轻开发的现象较为普遍,缺乏抢救保护等经费。
三、“非遗”传承人相对匮乏。在“非遗”普查中,我区许多项目的传承人年事较高,后继乏人,60岁以上的占大多数。个别生病在家静养,从而无力整理和从事传承工作。
下一步,结合我区“非遗”保护工作现状,经过走访调研,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布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非遗”保护工作原则,呼吁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关心支持“非遗”保护工作,要让群众感受认同文化软实力的作用,振奋民众、凝聚民心;要让贵池非遗文化在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方面中发挥出更大作用。同时建议定期召开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表彰会,对做出贡献的非遗传承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称号;并积极推荐非遗传承人当选为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二、建议区级财政、人事部门继续加大扶持。按上级要求,建议逐年增加拨付必要的保护经费和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鼓励支持他们广泛开展文化传承活动。同时结合非遗项目,深入开展非遗“名师带徒”工程,打造贵池文化名牌,提升地域文化的影响力。如发挥著名民歌手姜秀珍老师作为全国第四届文联委员的影响力,鼓励和支持其作为代表性传承人广泛开展传习活动,努力从中建立一套有效的传承机制。
三、继续研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针对“非遗”传承工作面临的诸多困境,建议研究出台相应的完善措施,对“非遗”传承人落实好各项优惠待遇。我区文化主管部门也要牵头多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持续加大相关工作力度,出台更多的鼓励政策,特别是在扶持资金、展示场所、学习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丰富贵池旅游文化内涵。同时希望聚焦聚点,有针对性地加大新闻宣传报道,提高贵池非遗知名度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