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届3次】关于简化企业复工复产程序的建议
为更好持续深化“一改二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把事情办成办好作为为企服务最高标准,特对企业复工复产简化程序提出以下建议:
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
一是审批流程复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审批条件款项多且流程繁琐,有的甚至多达七十多款项,企业准备资料多、耗费时间长,导致部分企业迟迟不能复工复产。
二是企业自身融资障碍。企业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由于部分企业规模较小、劳动者技能参差不齐、产品科技含量低、公司管理制度不健全、可供抵押资产少、抗风险能力弱等因素与银行风险控制评估体系不相称,很难满足银行要求的贷款条件,导致银行对企业慎贷甚至不愿意贷款,企业必备原材料由于缺少资金无法购货。
三是上下游链供应不畅。下游企业可能遇到上游企业未复工、物流不畅等情况,导致物料、工具等无法按时到货,影响复工前准备。上游企业也可能因下游企业未复工等导致产品销售发货困难,库存持续增加。
四是企业招工难问题。部分企业由于扩大生产规模,出现用工紧缺问题,给企业复工复产带来一定影响。
企业复工复产简化程序的建议
(一)创建优良营商环境。一要简化审批流程,相关职能部门在办理复产企业审核中,要简化手续,消除障碍,可通过线上办理的方式,确保企业能如期复工,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告知承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提升复工复产效率。二要优化政府服务功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把事情办成办好作为营商环境最高标准,加强对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采取有效硬措施为企业减负。进一步采取市场化方式加强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走出困境。三要推动银企合作平台。每年举办一次银企合作对接会,邀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和合作银行面对面对接,为企业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四要发挥财政金融作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贷款新增、财税贡献度、对企业信贷投放等指标分配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提高上一级银行授信额度,降低银行融资成本,让利于企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二)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一要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要正确评估自身实力,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稳健创新经营模式,夯实基础以求长远发展。二要创新运用新型担保方式。要善于运用各种新型担保方式,企业之间联保、担保公司担保、专利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银行信用评定担保等,有的放矢选择适合自己的信贷产品。
(三)协同解决畅通物流。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指导各类上下游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同时帮助解决复工复产时遇到的物流不畅等问题。
(四)全力纾解用工难题。积极对接企业招聘活动,帮助企业通过摸清底数、加强宣传、搭建平台等举措,补齐企业用工缺口,主动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满足复工复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