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关于接受包智勇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11月2日区政协十三届十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因本人申请,包智勇同志请求辞去十三届区政协常委、委员职务。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区政协十三届十次常委会会议决定:接受包智勇同志的辞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