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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建议

浏览次数:12554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5-17 字体大小:

 

根据贵池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区常住人口为615274人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20644人,占19.6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93264人,占15.16%。而根据国际标准,60岁以上人口比例超过10%,或65岁以上人口超过7%,就算进入老龄化社会。因此,养老已成了一个社会问题,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问题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

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在不断增加,目前传统的养老模式主要是机构集中供养和居家养老及少量的互助式养老等形式,而机构集中养老主要是公办敬老院和民营养老院,入住规模有限。互助式养老范围很窄,受生活自理能力、经济条件及性格、兴趣等诸多因素制约。因此,对大多数

老人而言,居家养老是主要的方式。但是现实状况是,由于很多年轻人都忙于工作,忙于孩子的教育等,无法脱身全身心照顾老人,使很多的老人晚年生活让人担忧,养老问题非常突出。我区政府部门尤其是民政部门在养老事业方面做了大量得力工作并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城区老人的养老基本没有什么问题,城区除敬老院外还开办养老院,并且居家养老的条件已很成熟。但是在农村这一块,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虽然近两年在各乡镇也成立了“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这是一种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由第三方采取公司化运营模式来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但由于农村地理位置偏远、经费不足及人员短缺等原因,暂时的效果不是太理想,没有全面铺开,后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方面工作,为此建议:

1、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在镇街已成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基础上,在每个行政村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点”,现在有许多闲置的农村小学,可利用这些闲置校舍作为活动场所,也可以利用村集体的其他房屋及场地,配备一些健身器材、娱乐设施及生活用品等,

对能生活自理、行动方便的老人,白天可召集在一起集中生活及娱乐,由服务中心解决餐饮等基本服务;对行动不便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由服务中心安排专人上门服务,提供助洁、助餐、助浴、助医、助行、助急、助乐等服务内容。

2、配备专职人员。目前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基本上是兼职的,由于待遇问题,难以做到专职服务。服务数量及质量难以达到要求。因此需要配备专职人员,并要求专职人员通过培训,懂得一些护理常识,会心理疏导,有服务能力,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3、经费保障:

①政府在财政上要加大对农村养老事业经费的投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老年人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保必保。

②要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资金投入,除财政专项资金外,由县、乡、村各级按比例、按人数追加配套资金用于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③对家庭经济条件尚可并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子女有意愿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可以推行有偿服务,采取外卖订单模式,根据实际服务项目内容及数量进行收费。

④通过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氛围,鼓励社会人士捐赠,募集资金用于养老服务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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