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三年为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圆满收官。但收官不是收兵,而是常态化打击治理的新开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形态、方式手段呈现新变化、新特征,有的黑恶势力隐身蛰伏、变异升级,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既是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与黑恶势力坚决斗争到底的长久之计,也是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关键之举。就如何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将其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进行制度化提升,对黑恶犯罪实现更加精准有效打击与治理,提出以下建议:
(一) 坚持源头防范治理。源头治理是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聚焦基层政权、民生热点、市场经济、社会稳定、交通运输以及信息网络等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常态化滚动排查,全面加强行业领域监管,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增加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频次,发现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及时发送风险预警通报,提出意见建议,推送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管理,建立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行业领域黑恶犯罪。
(二)加大线索摸排查处。围绕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紧盯流动人员聚集地、特殊人群集中活动地以及治安复杂场所,深入搜集各类犯罪线索。采取提级核查、交叉核查、异地核查等措施,加快线索核查进度,确保核查见底。对涉嫌犯罪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专案打击,始终保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强大声势。
(三)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纪检监察、公检法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部门联动机制。常态化组织交流座谈,整合各行业领域信息资源,利用部门协作挖掘问题线索, 实现信息线索互通共享,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四)持续组织宣传发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需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建议相关部门在扫黑除恶重大成效、典型案例、先进人物、举报奖励办法和保护机制以及电信诈骗打防等方面,加强社会面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发动群众,持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注意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的经验总结和推广,丰富宣传新内容,使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及成效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