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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改进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35390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4-27 字体大小:

 

专门委员会是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联系委员的重要纽带、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主要依托,在政协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现就加强改进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加强改进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专门协商机构“专”出特色、“专”出质量、“专”出水平中的作用,为加快建设“五新贵池”,奋力谱写新阶段现代化首善之区建设新篇章作出贡献。

2.目标要求。全面加强专门委员会党的建设,推深做实“两个覆盖”(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工作,以党建引领组织建设和履职创新。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各方面工作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提升专门委员会工作科学化水平。把提质增效贯穿专门委员会工作全过程,增强政治把握、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合作共事能力。守正创新,尊重不同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律,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积极探索、务实推进。

二、发挥专门委员会在民主协商中的基础性作用

3.健全民主协商机制。各专门委员会按照“选题理由、政策依据、现实状况、存在问题、建言方向”五要素预可研要求,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年度重点协商备选议题,提请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共同制定年度重点协商计划、共同组织实施。协商成果以调研报告、建议案和信息专报等形式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审阅,送有关部门参阅。

4.组织实施重点民主协商。坚持以专门委员会为基础、以界别为依托、以委员为主体,积极开展更加灵活、更为经常的协商活动,每个专门委员会每年选择一个重点协商议题,牵头开展一次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活动,资政会、常委议政性专题协商会明确由相关专门委员会牵头,依托专门委员会开展资政会和专题协商会,不断完善重点民主协商机制。

5.突出提案办理协商。提案委员会做好区委、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领衔督办、区委常委阅批、区政府副区长领办重点提案办理协商服务工作,其他各专门委员会在分管主席的带领下,遴选一件事关全局、影响面广的重点提案进行督办协商。坚持把重点提案督办与专门委员会日常调研、视察、协商等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提案办理协商成果转化落实。各专门委员会每年至少提交一篇高质量的集体提案或集体大会发言。

三、发挥专门委员会在政治引领凝聚共识中的基础性作用

6.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和完善专门委员会主任、有关副主任、委员列席区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健全各专门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全委会议集体学习机制,健全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主旨的委员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委员学习座谈或调研活动。

7.广泛凝聚共识。发挥委员在党派团体、界别群众中的独特优势,组织委员深入界别群众、基层一线开展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宣传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释疑增信、凝聚共识。针对重大原则性问题和热点事件,鼓励委员通过多种方式正面发声,引导社会舆论,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求同存异、聚同化异,不断凝聚共识、扩大共识。结合本专门委员会工作和所联系界别委员构成实际,安排界别委员参加界别活动,汇聚界别智慧,反映界别诉求。

四、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强化委员履职担当中的基础性作用

8.加强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坚持优化服务和加强管理并重,增强委员组织归属感,引导委员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引导鼓励每位委员在出席政协全体会议、认真履职建言基础上,每年提交一件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参加一次专门委员会或界别活动。积极为委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协助落实区政协常委年度述职机制,协助完善委员履职评价及激励机制。建立动态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机制,确保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队伍结构合理、总体平衡。

9.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各专门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委员视察,使委员在知情明政中高效建言资政。坚持专门委员会与区直单位对口联系工作机制,组织委员开展走访交流、联合调研、协商议政活动,发挥对口联系的渠道优势,为委员履职创造条件、拓宽渠道。安排委员列席区政协有关专题报告会、参加有关调研等活动。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展委员知情明政渠道和方式。

10.积极投身服务发展实践。专门委员会在安排全年工作时,把界别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计划,组织所联系的界别、委员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各专门委员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委员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组织委员开展送医送教、文化下乡、法律援助、科技帮扶、慈善捐赠等群众服务活动,让社会各界更多地感受到政协温暖和委员温度。树牢一线思维,各专门委员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加党委政府有关中心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出力。

五、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广泛联系联谊中的基础性作用

11.加强对外联系协作。加强与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参与协同调研、联动协商、专题研讨,按要求提供协商发言材料,在履职实践中接受市政协工作指导。加强与周边县区政协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借鉴经验、改进工作,联动履职、发挥作用。

12.加强对内联系指导。加强对镇街政协工作的联系与指导,联动开展协商、视察等履职活动,进一步丰富政协履职成果,有效提升区镇(街道)两级政协履职的协同性。加强各专门委员会与镇街道政协联络组工作联系,交流研讨工作,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协助区政协分管负责同志联系指导镇(街道)政协工作,主动发掘并推广各地政协工作的经验做法,促进全区政协工作提质增效。

13.做好团结联谊工作。完善专门委员会与民主党派、工商联联合调研、联动监督活动等工作机制,加强团结民主,深化合作共事。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了解思想动态、反映利益诉求,做好团结引导工作。做好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学习座谈、界别协商等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加强与港澳台人士交流交往,积极参与贵池对外友好往来与合作,注重发挥政协优势和作用,积极宣介人民政协制度。加强文史资料工作,更好发挥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重要作用。

六、发挥专门委员会在落实党建责任中的基础性作用

14.加强组织建设。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决策部署,探索“党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模式,切实将党的建设有效融入到专门委员会全部工作之中。将专门委员会主任、在党政部门不担任职务的副主任的党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双重党组织生活。在专门委员会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期间,成立临时党组织,切实增强党在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15.坚持和完善“两个全覆盖”机制。认真贯彻区政协党组《关于建立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全覆盖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区政协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坚持和完善“全员入委”,党组成员联系党派、常委、委员,党员常委联系党外常委,党员常委、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等制度。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党员负责同志表率作用,引领党员委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外委员认真履职尽责,宣传党的主张,贯彻组织决定,抓好工作落实。

七、强化专门委员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服务保障

16.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分管专门委员会工作、主席会议听取专门委员会工作汇报机制。每届召开一次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专门委员会工作和制度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17.统筹服务保障。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服务保障,政协机关各室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服务意识、服务导向,主动加强对专门委员会的服务工作,加强沟通协调,通报重要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协调有关事项,寓协调于服务之中,为专门委员会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支持各专门委员会之间密切工作协作,实现优势互补、提升工作效能。加强专委会综合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专门委员会工作服务保障水平。

18.强化制度保障。坚持从实际出发,及时修订完善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将一些成熟的工作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建章立制,使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更加明确、程序更加规范、统筹推进更加有力。各专门委员会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细则。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健全以政协章程为基础、符合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要求、科学高效完备配套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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