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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景区儿童票执行年龄标准和身高标准双轨制并行的建议

浏览次数:4708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1-05 字体大小: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营养状况和成长环境的改善,我国儿童的整体身高也在“与时俱进”。中国疾控中心的数据显示,1992年到2002年,全国6岁城市男童平均身高增加了4.9厘米,而到2012年又增加了3.7厘米。纵观国内外儿童票的现状,国际上普遍以年龄为标准,而国内却大多以身高为标准。近年来我国儿童身高明显提高,单独以身高作为儿童票标准,确实会让一些年龄较低而个头较高的儿童无法享受到同龄儿童应该享有的优惠福利。2018年1月和2019年2月18日,全国先后出现了两起有关“儿童票”的案件,仅以“身高”作为衡量儿童票的唯一标准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2年,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提出,各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依据《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旅游法》《价格法》等法律相关规定,所有的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及参与旅游活动中有权平等享受票价优惠,不应受身高影响。 

    儿童门票虽然看起来是“小钱”,却并非小事,它涉及儿童权益问题。如何保障儿童的权益,可以作为衡量旅游服务水准的一个重要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定义一直以年龄作为标准,国际上在落实未成年人福利权益方面,也均是按照年龄划分。如部分游乐场、公园等场所以格式条款、单方规定限制身高“超标”的未成年人享受票价优惠,等于变相“惩罚高个子”,对长得高、长得快的未成年人十分不公平,侵犯了这部分消费者的平等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也存在个体歧视、价格歧视等问题。因此建议:

    一是儿童票标准执行“双轨制”。建议按照年龄标准和身高标准“双轨制”并行,这既符合国际标准和惯例,也符合现在我国儿童身高的发展趋势,还有利于旅游目的地全域优质发展。“据估计,随着国家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2018年国内亲子游市场达到500亿元规模。从产业角度来说,少量的因儿童免票的损失完全无法与免票所带来的旅游目的地和景区的综合收益相提并论。”  

    二是增大监管和查处的力度。建议有关部门及旅游景点在制定景区门票价格政策或标准时,严格执行“双轨制”并充分考虑适当提高少年儿童的身高标准,让更多少年儿童真正享受到其应该享有的福利。各地景区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少年儿童门票优惠政策,对不执行票价优惠政策规定的,价格监管部门应及时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并明确要求在售票窗口公布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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