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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乡村集镇、社区文明创建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徐光四

浏览次数:6231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7-27 字体大小: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也在逐步加快,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在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下,农村的各项工作都迈入了一个新阶段,人民群众对生活宜居环境的要求也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几年来,区委区政府,紧紧呼应群众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文明创建工作,在全区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效,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均有较大提高,但由于乡村居民的生活习惯、基础配套设施的老旧等等原因,在一些乡村社区、背街小巷、回迁安置小区和老集镇区域,还普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本人提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一是文明意识的内涵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在乡村振兴战略五个方面的总体要求中,乡风文明蕴含丰富的文化内涵,坚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以优秀文化引领乡村文化的前进方向,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群众的思想问题,是乡村振兴战略中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结合我们农村的生活实际,我觉得我们在文明意识的宣传工作中要注重把形式上喜闻乐见,内容上浅显易懂,方式上力求创新,只有有了群众语言,有了群众色素,才能在乡村大地有更广大的受众,才能逐步深入人心,才能潜移默化地去改变那些腐朽意识和陈规陋习。
    二是创建工作的资源要进一步加强整合。在整个创建过程中,政府在人力、财力、和组织保障方面的投入都是巨大的,对总体的创建目标也是明确的,这些通过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的感受就很明了,但作为一个普通群众我们始终有一种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的感觉,就我所了解的“三大革命”专项整治、“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新时代文明践习所(站)、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方面都与乡村的文明创建息息相关,但政府在这些项目的实际开展中,常常是各管一块,相互统筹协调的少,而且总体规划和实际操作性不强。针对这些,我认为在推进和提升乡村文明创建工作中一要把创建主体充分整合,二要把项目规划协调统一,三要把项目资金充分整合,只有这样才能目标一致,合力前行。
    三是创建工作的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文明创建工作是一个系统的、覆盖面很广的工程,作为池州市的一个市民而言,我深刻感受到这项工程的复杂性、艰巨性,尤其在乡村社区,这项工作更具有特殊的难度和挑战性,因为它不但涵盖了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方方面面,还包含了提升每个村民民个体行为的方方面面,在这些领域,各级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也落实了具体的执行部门和考核机构,比如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好人推报、文明家庭征集评选制度等;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有“五清一改”、卫生网格化管理制度等;在法治建设方面,有“法律进社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打击农村村霸行动等,这些都很好的管理着我们的社会秩序,规范了我们的日常行为。但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要注意两点:一是制度的科学性。概括地说就是制度要有事实求是的内涵,要有与时俱进的先进性,符合本地本部门的特征,这样才具有可操作性,才有生命力;二是制度的日常性。这些制度从出台到具体的落实要有一惯性,要持之以恒,不能就检查而去被动应付,昙花一现,这样反而让群众反感,因为这些做秀的东西都不会有现实的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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