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发力 打赢脱贫攻坚战
胡士珍
殷汇镇辖1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238个村民组,14229户,49342人。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为1465户3026人,贫困发生率为6.13%,1个贫困村旧溪村。经过四年动态调整,现有贫困户1195户2933人,其中低保贫困户697户1818人,占比58.33%;特困供养贫困户161户181人,占比13.47%;一般贫困户337户934人,占比28.2%;截止2018年底共脱贫1012户2571人,未脱贫183户362人。未脱贫户中低保贫困户115户276人,占未脱贫户的62.84%;特困供养贫困户55户59人,占未脱贫户的30.05%;一般贫困户13户27人,占未脱贫户的7.1%。
殷汇镇产业扶贫鼓励贫困户发展自种自养,2016年发放到户项目以奖代补资金134.734万元,受益贫困户1180户。2017年4月发放第一批产业扶贫资金47.74万元,892户贫困户受益;2017年6月,安排20万元购买8000只蛋鸡发放给有养殖意愿的495户贫困户;2017年9月,发放第三批产业扶贫资金12.4484万元,205户贫困户受益。2018年我镇第一批到户项目共发放以奖代补资金45.5175万元,受益贫困户600户1421人,第二批以奖代补到户项目资金22.327万元,受益贫困户373户1073人。由此可见,户均产业奖补资金在600元左右,自种自养规模不大,难以形成持续的增收。农业产业本身周期就长、见效慢、利润薄,产业扶贫又面临加大的自然风险、疫病风险和市场风险,特别是目前农产品价格波动加剧,供求趋势预判分析难度大,卖难问题突出,市场风险规避困难,加大了产业脱贫的难度。
殷汇镇政策兜底的贫困户有858户1999人,占贫困户总数的71.8%,未脱贫户中政策兜底的贫困户有170户335人,占未脱贫户总数的92.9%。政策兜底的贫困户大多是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的,他们的脱贫难度大,如何解决政策兜底的贫困户的稳定增收问题成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难点。目前殷汇镇共享受资产收益分红贫困户672户,占贫困户总数的56.2%。一是小额贷款分红收益贫困户463户,其中2017年贷款72户,每户分红3000元/年;2018年391户,每户分红1200元/年。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分红收益贫困户100户,其中2017年80户,每户分红800元/年;2018年20户,每户分红1200元/年。三是光伏电站分红收益贫困户109户。由此可见,已实施的资产收益分红项目尚未覆盖全部政策兜底贫困户。如何让政策兜底的贫困户都有资产收益项目,保证持续增收和稳定脱贫?都成为精准扶贫的发力点。根据工作实际,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抓主体带动。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探索构建合理的产业发展和利益分配机制,将贫困户嵌入产业链,吸附到新型主体周围,建立稳定的脱贫增收联结关系。积极探索以订单生产保价回收的“订单式”、就近就业务工增收的“劳务式”、入股分红保底收益的“股份式”等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户保底收益。
1、进一步培育乡土人才,每个村培育1-3个新型经营主体(大户),制定奖补政策助推产业脱贫。现在每个村都有土地流转给大户使用,制定特色产业以奖代补办法,奖补大户发展特色种植业,用于扶持他们发展特色产业带动贫困群众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可按照种植规模、脱贫方式、脱贫户数等分类分级给予适当奖补,充分调动新型经营主体扶贫带贫的积极性,将贫困户精准嵌入产业链,吸附到新型经营主体周围,实现贫困户“跟着看、学着干、稳着赚”。
2、将带动贫困户作为新型经营主体承担产业脱贫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认定明星企业、示范合作社的前置条件。对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取得明显效益的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省、市、区涉农项目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优先予以安排。优先开展示范评定。对在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成绩显著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示范专业大户评选认定工作中优先评定。在省、市级示范社、示范农场中优先推荐。
3、带动对接,明确示范型新型经营主体帮包责任。新型经营主体,按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帮包30户贫困户、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帮包20户,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帮包10户的标准;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包5户的标准,每个家庭农场帮包3户的标准,切实发动全区所有省、市、区三级示范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对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的投入。保障贫困群众在通过流转土地获得租金收入的同时,就近务工,获得稳定的工资性收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吸纳一户贫困户,将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贷款等金融支持政策。
4、引入保险机制。对贫困户、贫困村和扶贫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的种养业全面纳入政策性保险,提高抗风险能力,保障带动的贫困户稳定脱贫。
5、加大对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将扶贫资金、现代农业、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优先投入到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比如:对连片流转经营300亩以上耕地的产业基地,优先安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测土配方施肥和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等各类基本建设,调动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二是依托金融扶贫。实施“1+1”个体带贫,重点引导有带贫能力、有带贫项目、有带贫意愿的致富党员、经济能人等采取“一带一”收益分红模式,帮带一户兜底贫困户。如殷汇镇有帮扶责任人285人,采取“1+1”个体带贫的兜底贫困户至少能带动100户。
三是建设扶贫市场。在集镇整治和文明创建中,建材经营店和汽车修理店的出店经营现象最严重。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整合扶贫资金用于建设村级集体所有的扶贫市场或入股商业开发,做到划行归市,不仅有利于环境整治,改变集镇面貌,出租收益还能带动政策兜底的贫困户分红收益。
四是依托集体经济带贫。积极发挥党的基层组织作用,由党支部牵头、村委会实施,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比如:将村级集体所有的山场或土地流转给大户,或者建设扶贫车间,建设收费停车场,所产生的租金部分归集体所有,部分用于扶持政策兜底的贫困户。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治本之策、根本之举。产业扶贫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增收要达到全覆盖的要求,我们仍需不断地探索。政策兜底贫困户的分红收益需要我们综合运用奖励扶持政策、扶贫资金,发挥大户、能人和村级基层组织的能动性。另外也需要我们政府建立容错机制,毕竟每次探索和创新都需要勇气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