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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宣传和保护我区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的建议

饶治国

浏览次数:4688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5-18 字体大小: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我区历史悠久,文化积淀丰厚,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众多,贵池傩戏、罗城民歌、乌石手狮舞、贵池目连戏、青山庙会等都享誉省内外、甚至国内外,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我区传统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变化。虽然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与目前全省、全国非遗保护的态势相比,还存在宣传不够到位、传承工作有待提高等问题。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保护传承乏力。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特点是依托于人而存在,而当前掌握这些技艺的民间艺人大多年事已高,年轻人又受到市场经济和当前就业观念的影响,自身不愿学习和继承传统文化艺术,从而导致技艺传承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现象凸现,特别是一些依靠口传身授方式加以传承的文化遗产濒临消亡。
         2、保障经费紧张。大多数非遗没有经常性、长期性的展示平台,同时,开展保护工作的技术手段落后,缺少必要的设备,致使非遗普查、整理、保存、保护等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3、专业人才缺乏。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基本都设立在文化部门内部,大都兼职,缺乏从事非遗开发保护工作的专业人才,特别是摄录、记谱、文字撰写、音像资料制作人员更为匮乏,难以适应非遗保护工作综合性、专业性、长期性的要求。
        4、是创新发展缓慢。大多数非遗项目在紧跟时代发展、推陈出新方面步伐缓慢,没有适应现代社会、现代生活的时代精品,商品化转化率低,商业化运作困难,其潜在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掘和利用,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存要求,受众人群越来越少,生存空间逐渐萎缩。
        二、建议
         1、完善工作机制,发展文化产业。秉承"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职责明确、形成合力"的原则,健全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机制。同时在保护非遗传承的同时,应树立产业化的发展思路,统筹规划产业化项目,制定详细、完善的项目开发规划。对那些既具民间文化特色又有经济开发价值、市场前景广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采取"项目+传承人+基地"、"传承人+协会"等模式进行产业化开发,在相关税收优惠、产业补贴等政策上给予扶持,集中力量培养优势文化产业,将非遗的文化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
         2、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非遗相关知识、保护的急迫形势和重大意义,加深社会各界对非遗的了解和认同,唤起公众对于非遗保护的文化自觉。积极开展非遗文化进单
位、进企业、进社区活动,设立"贵池非遗文化艺术节",定期开展非遗
项目展示、展演系列活动,不断推动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发展。
         3、加大经费投入,分类实施保护。用足用活上级有关发展文化事业的扶持政策,依托项目申报和富有特色的文化成果展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切实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设立贵池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金,对我区现有的非遗项目按照记录性保护和生产性保护进行分类保护,尤其要对已经没有消费需求和发展前景的非遗项目,采用录像、光盘等方式,记载传承人的技艺,生产过程,获取真实可靠的图像、实物、文本记录及其他第一手资料,为我区留下珍贵的文化遗产。
         4、培养人才,壮大传承力量。针对目前大量保护项目传承后继乏人的状况,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基金",加快制定传承人培养制度、带徒传艺制度、传承奖励制度等,用制度规范人才培养工作,为传承人提供优惠的保障条件。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在学校设立非遗传承基地,组织编写民间艺术乡土教材,开设民间艺术课程,聘请传承人授课,使民间传统文化在青少年群体中得以传承发扬。
         5、创新载体,搭建展示平台。充分利用现有旅游景区、社区广场等场所进行有效展示非遗。运用文字、摄影、录像、多媒体等多种方式,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数据库。建设"贵池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使之成为全区非遗收藏、保存、研究、传承教育的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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