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机关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严格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动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进团结,更好地推进机关工作创新发展,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关精神,结合区政协机关工作实际,现制定谈心谈话制度如下。
一、谈心谈话范围
1.机关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2.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3.机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委(室)主任之间。
4.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之间。
5.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
二、谈心谈话的原则
1.坚持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重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本着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开展谈心谈话。
3.坚持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坚持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5.坚持激励关怀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关心干部职工,通过谈心谈话,增进了解,沟通思想,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肯定工作成绩,激发干事创业内在动力。
三、谈心谈话的内容
1.听取干部职工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2.听取干部职工对机关党组、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个人以及机关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了解干部职工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的情况;
4.了解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主要工作实绩情况;
5.反馈组织掌握的有关情况,提醒、告诫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
6.其他需要沟通的情况。
四、谈心谈话的要求
1.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机关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要带头班子成员谈心,每年至少1次。班子成员之间也要相互谈心。
2.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3.适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出现矛盾或意见分歧时必谈,收到不良反映时必谈,谈心谈话对象主动要求时必谈。
4.做好记录和反馈。谈心谈话要进行记录,以备查考。对共性问题、苗头性问题、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和思想动态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进行梳理、归纳和整理,形成书面材料,按程序反馈。
5.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对涉及干部职工的个人隐私和不宜公开的内容,谈话人要注意保密。对失密、泄密者或者搞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谈心谈话成果的运用
1.要把谈心谈话成果与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起来,使民主生活会能针对性地解决思想认识、班子团结、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2.谈心谈话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机关党组、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认真对待,要从工作出发,积极吸收、采纳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3.对干部职工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的角度出发,尽量创造条件,帮助解决;
4.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共性的、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规范;
5.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班子和个人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谈话领导要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指出,责成班子成员或个人提出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