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区政协十一届二十三次常委会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区政协十一届二十三次常委会会议
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区政协常委、机关各委室:
经区政协第四十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政协十一届二十三次常委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区政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邀请区委、区政府领导:高 峰、姚红英、鲍胜利;
2.区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委;
3.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4.池阳、秋浦、清风、杏花村、江口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1名,各镇街道政协联络组组长;
5.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6.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任,机关各室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
四、会议议程:
1. 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池州市贵池区第四次代表大会精神;
2.审议通过区政协《关于健全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
3.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姚红英同志讲话;
4. 区长高峰同志讲话;
5. 区政协主席操礼旺同志总结讲话。
五、有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会议实行考勤,不得无故缺席;
2、请区直有关单位和部分街道办事处做好发言准备,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请区委宣传部安排记者参会报道。
池州市贵池区政协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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