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农村便民服务工作时间的建议
农村便民服务内容主要是涉及农民的一切审批、收费、服务项目等,涉及有工商、司法、计生、土地及税务等的单位。现在便民服务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但由于农村服务对象主要是辖区内农户,他们特点是比较分散,且有的距各个驻乡镇办事点还比较远,办理业务时间主要集中在上午9:30到下午16:00,特别是中午时间许多单位根据现行作息时间不办理业务,对广大农户办理业务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为更充分发挥驻农村乡镇便民服务单位的便民办事、为民理财、帮民致富、促进和谐的功能。特建议将农村便民服务工作时间统一更改为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并加强监督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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