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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强化我市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的建议

浏览次数:5494 编辑: 调研室 信息来源: 网络 发布时间:2015-09-19 字体大小: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各种社会矛盾尤为突出,一些人跟不上社会发展变化,产生较为强烈的失落感和心理不平衡,造成精神心理疾病患者不断增加。经常发现有部分精神病人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在公路上乱跑,防碍交通,甚至发生暴力行为,残害邻里和亲人,肇事肇祸。如果一个地方有几个“武疯子”,那就直接关系到其他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当地群众的恐惧,扰乱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精神病人问题是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救治不及时,看管不严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可预知的危险。精神病人特别是重性精神病人的救治和监管仅以家庭是远远不够,需要政府将这一群体的救治纳入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投入的范围,从政策上、经济救助给予帮助。为此建议:

一、建立完整的精神病人个人档案和基本生活保障机制。由卫生、残联、民政等部门牵头对精神病人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严格管控、风险等级评估,把他们分成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轻微滋事精神病人以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三类,并发至镇派出所、民政、残联、政法、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备案,制定不同的救治、服务、管理措施,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失控,并将“三无”精神病人全部纳入低保确保他们正常生活的需要。

二、精神病人治疗费用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于康复期病人,轻度精神病人由村(居)医疗卫生室免费提供精神科药物,保证病人坚持服药,控制病情,由家庭监护人或村民政、残联工作人员做好日常监护,帮助精神病人尽快康复,正常生活。重度精神病人定点治疗,治疗费用纳入全额医保报销。

三、建立重度精神病人日照康护中心。加大公共卫生在精神病治疗方面硬件设施的投入,依附精神病医院修建类似敬老院形式的日照康护中心,并拥有一定的菜地等劳动、活动、锻炼场地,保证精神病人“病能医,疯能控,正常能劳动。“对那些生活无着落精神病人和常年处于重度精神病状态的人员采取人道的日常医疗、照顾和康复护理措施,这既是保证社会安宁的需要,也是对精神病人实行关爱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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