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科学系统的民生工程项目选择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民生工程已经成为县、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制度平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特色工作品牌。民生工程项目的选择,事关党委、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形象的树立,事关是否真正解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事关公共财政改革发展方向,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跨越发展,加快崛起,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好民生工程,首要的关键环节是建立科学系统的民生工程项目选择机制。为此建议:
一是制定民生工程阶段性专项规划。在民生工程项目的选择上,必须健全工作机制,避免主观性、随意性。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结合全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制定省、市、县(区)民生工程规划,建立民生工程备选项目库,确保民生工程项目的科学性、系统性,以利于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急事先办、务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进行分类排队,区分轻重缓急,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二是合理界定民生工程项目范围和制定流程。别把民生工程当作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建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分类口径,将民生工程项目分为基本公共教育与公共文化类,劳动就业服务类,社会保险类,基本社会服务类,基本医疗卫生类,基本住房保障类,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改善类等七大类。
三是举行民生工程听证会。在制定民生工程项目时,要充分吸收征集意见及各级人大、政协、有关部门意见,并根据各地民生工程规划和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结合医疗卫生、文化体制、社会保障等重点改革,由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本地民生工程的具体项目,而不要把一些部门的正常工作列为民生工程。
四是加强民生工程后续管养。实施民生工程管养比建设更为重要,通过明确管养责任主体、建立管养机制、多元筹集管养资金,进一步做好后续管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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