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区政协十一届十八次常委会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区政协十一届十八次
常委会会议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机关各室: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关于印发〈贵池区2015年度政协重点民主协商计划〉的通知》(贵办秘〔2015〕19号)安排,经区政协第三十二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政协十一届十八次常委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上午8:30,会期半天;区政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区政协《关于加强后续管养,提升民生工程效益的调研报告》;
2、高峰区长讲话;
3、操礼旺主席总结讲话。
三、参会人员:
1、邀请区政府领导:高峰、朱树林;
2、区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委(见附件);
3、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1名、政协联络组组长;
4、区民生工程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见附件);
5、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机关各室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协文史学习委委员(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会议实行考勤,不得无故缺席;
2、请区直有关单位和部分镇街道做好发言准备(见附件);
3、请区委宣传部安排记者参会报道。
附件:参会单位和人员名单
池州市贵池区政协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
附件
参会单位和人员名单
一、区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
王卫东 王长义 王 祎(女)方开志
包 可 刘 葵 刘晓立 吕华斌
江厚权 许惠锋 杜荣来 吴 淞
吴可银 吴兰英(女)吴松柏 吴振修
吴姬芳(女)何顺民 余志霞(女)汪凤武
张拥军 杨益斌 柯 胜 姚 力
徐汉东 徐美芳(女)陶关兴 曹晓燕
释果缘(女)蔡新森 戴爱军(女)
二、会议发言单位、镇街道名单
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墩上街道、秋江街道、涓桥镇、梅村镇
三、区民生工程责任单位名单
区教体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委、区残联、区财政局
四、区政协文史学习委委员(不包括常委)
陈春明 王秀娟 祖桃红 饶治国 任国庆
吴六荣 杨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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