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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管理制度的建议

浏览次数:2332 编辑: 调研室 信息来源: 网络 发布时间:2015-06-11 字体大小: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城乡居民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电动车频繁被盗和引发的治安问题也让众多车主和公安部门头疼不已。一是电动自行车没有统一登记、无车主专有特征信息,造成车辆容易被盗销赃,难于破案,难于返还。二是无牌无照电马儿是“马路杀手”,不少交通事故都是它唱主角,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撞人逃逸、冲撞红灯等造成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三是电动自行车在车站、医院、学校、商场和步行街等流动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区域随意停放,影响人员通行,损害城市文明形象。

为促进电动自行车的有序发展,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建议:

一是加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公安机关应依照有关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通过建立车辆“户口”信息库,对车辆重要部位进行打码标识,实现快速以车找人、由人查车,并适时在全市实行新车带牌销售制度,进一步遏制车辆被盗案件的发生。

    二是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和治安管理。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车辆销售和办理牌证,对车主进行简易的操作规程、应急措施培训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公安机关要严肃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深入社区、单位,对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盗抢电动自行车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常态性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旧车交易市场、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修理业的日常监管,及时掌握“黑市”窝点犯罪线索,坚决打击取缔不法行为。

三是相关部门要合理规划电动自行车停放地点,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采取教育规劝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办法,对乱停乱放的电动车加强监管,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四是建议将电动车、价值较高的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未列入机动车管理的燃油助力车以及其它非机动车一同纳入实名登记的范围,并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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