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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逐步规范小学校外接送点的建议 李玮玮

浏览次数:2299 编辑: 不详 信息来源: 网络 发布时间:2015-04-09 字体大小:

关于逐步规范小学校外接送点的建议

李玮玮委员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句话是比喻要使小树成为木材需要很长的时间,而培养一个人才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是个长久之计,并且十分不容易。

根据池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2013年,全市户籍人口161.91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86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27‰。全市共有小学315所,在校学生数90610人,小学入学率100%。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高速进步,城市在不断的扩张,人们的生活半径也在不断扩大,这就造成很多在校小学生的家长,特别是家中没有老人的小家庭,中午时间紧迫,没有能力保障孩子中午就餐与午间休息。于是接送点就这样应运而生,分担了小学生家长这一部分的义务,为家长们解决了因为工作而无法兼顾家庭的一大难题。但是,就是这样“应运而生”的接送点,面对如此庞大的小学在校生的接送需求,却缺少必不可少的监督与管理机制。

据我调查了解,一般企业的设立是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因为接送点的服务对象完全是学生,当一些接送点想要登记注册时,却不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被要求按幼儿园的成立程序去教育部门申请登记。但是接送点与幼儿园是有本质区别的,面对的服务对象也是年龄较大的儿童,这与教育部门对幼儿园的定义也不相符,也就造成在教育部门登记也不成立。至此,接送点的监督形成了真空,变成和街头无证经营的小摊点一样,“凭良心”做生意,完全依靠“市场”运作,今天找到几个家长愿意把孩子送来的,就签个协议,租个套房,就可以开门营业了。过了几天,有几个孩子不送来了,利润减少了,这个接送点可能就关门了。

目前,在这种完全自治的情况下,小学接送点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接送点没有资质审核制度,经营者自行租用的民房,没有配备消防设施,也没有经过消防隐患的排查,而且大多集中在居民小区内,除了一个楼梯间没有其他安全出口,而居民楼的楼梯间还常常被各种杂物充塞其间,一旦发生火灾等天灾人祸,无法自救,也不利于实施救援工作。二是食品安全无保障。接送点的餐饮从业人员没有进行正规的体检,经营场所也没有卫生检查,存在卫生隐患。三是责任主体不明确。由于没有法律确定的经营主体,有些学生家长与接送点经营者个人之间签定了一些不完备的协议,更有甚者连一纸协议都没有,一旦发生责任事故等情况,无法很好的落实责任主体与追究法律责任。

在这样的环境里,孩子的安全、卫生、营养以及心理健康都得不到保障。根据以上情况,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一是要尽快启动小学校外接送点的摸底工作。目前全区共有多少针对小学生的校外接送点,还没有准确数据,应通过摸底,了解接送点的数量,以及开办条件,条件极差的应不准予经营,条件较差的应给出整改意见,条件较好的应备注登记,为一下步全面整顿、规范市场打好基础。

二是要及时研究出台接送点管理办法。新事物出现时,我们要勇于做开创先河的人。当所有旧的制度不足以满足新事物的要求时,应该适时建立新的制度来填补空缺,而不是一直“听之任之”直到“亡羊补牢”。只有研究出台针对校外接送点的管理办法,才能正确的开展管理、监督工作。办法应确定接送点的主管单位、制定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明确规定经营资质、安全责任、经营条件、食品卫生要求和各职能部门在校外接送点监督管理上的职责分工等,要求校外接送点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亮照经营,卫生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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