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包可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包可委员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2014年底,我区民营经济实现年度GDP占全区总量的70%以上。但是,民营经济的发展在我区还是时间不长,经验不足,还有一些问题有待克服:
一、存在问题
(一)外部环境。
1、“弹簧门”、“玻璃门”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单纯的管制观念凌驾于主动服务意识之上现象时有发生。
2、对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少数部门对民营经济是最具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实现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是区域经济竞争力主要构成因素等重要性认识不足。
3、融资难。商业银行没有专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标准,民营中小企业达标难;社会信用环境落后,征信体系条块分割等等都是制约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因素。
4、发展民营经济的体制机制尚需完善。民营经济投资领域需进一步扩大,准入条件需进一步放宽;政务服务效能需进一步提高,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民企合法权益需进一步保障;政策扶持力度要更加公允公正,安排政府性资金时国有与民营投资主体需同等对待。
(二)内部环境。
1、管理水平不高。一是企业规模小,无法构筑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二是无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亟待优化。许多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上账务不健全,经营管理上无计划或计划缺乏科学性,资本管理上效益不高。
2、创新能力不强。首先是创新意识不强。总以资金少、规模小等客观原因为借口,忽视回避企业创新。其次是创新能力不高,对经济大环境、大趋势研判力不足,对企业发展定位不准,使命感、责任感不强。
3、没有发展目标。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缺乏辩证思维,对党和国家决策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部署不能正确认识或解读,没有企业长远发展目标,对自己企业发展信心不足。
4、个体规模不大。虽然我区民营经济总量尚可,但个体规模偏小,真正行业标志性企业少,加之我区行业商会协会发展滞后,行业带头企业影响力不大、话语权不足、引领示范作用小。
二、措施建议
1、加大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力度。一是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导,强化我区民营经济领导小组职能,健全民营经济部门协调联席会议机制。二是及时落实有关政策,需要制定实施细则的要尽快制定并发布实施。三是各相关部门要破除偏见歧视和单纯管制观念,树立平等竞争和主动服务意识。四是加大民营经济宣传力度,可在电视、网络、报刊等主流媒体开设民营经济先进典型宣传专栏、政策解读专题,营造全社会支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和全民争先创业的良好氛围。
2、建立企业创新激励机制。一是设立企业创新基金,用于奖励科研、技改、创新先进企业,对转型升级或创新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给予适当的税收返还或贷款贴息等支持。二是民营企业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和区域性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同等享受政府专项补助。三是各类产业扶持资金要把民营企业纳入其中统筹考虑。
3、引导企业做大做强。一是采取项目资金支持方式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招商引资主战场,支持与外来企业合作、合资、入股、合伙等方式做大做强。二是切实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存贷比考核、资本计量、不良贷款容忍度、监管评级等方面对民营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引导企业进行法人治理结构优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四是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加大中小企业和“三农”的担保贷款支持。
4、正确处理招商引资和支持地方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一是充分认识招商引资不仅是招引资金、技术、信息、理念、管理,更是激活本地民间资本的重要措施、发展本地民营经济的重要方式。二是杜绝片面强调服务外来企业,忽视本地企业发展的正当权益与诉求,在落实民营经济支持和相关服务上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