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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张国政

浏览次数:5020 编辑: 张国政委员 信息来源: 网络 发布时间:2015-04-08 字体大小: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张国政委员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资源流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这是针对我国目前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和今后发展任务作出的综合判断,是要解决未来农村“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问题。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要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经营主体培育,创新组织形式,强化服务支撑,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一、当前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现状

经过改革与发展,我国逐步在广大农村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小规模家庭经营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最主要方式。然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现代农业建设的快速推进,农业生产经营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农业农户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农村分工分业不断深化,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农村谁来生产怎么生产以什么组织形式和方式生产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二是小生产与大市场不能有效对接,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谷贱伤农、菜贵伤民的现象时有发生,种什么的问题亟须回答,迫切需要解决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偏低问题。三是农民种田多是从经验出发,承包农户规模小,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不高,抵御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农户兼业化倾向明显,农民纯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比重正在明显下降,农业(种植业)在相当多的农户那里已经只是收入增长中的副业,据调查统计,2013年全国农民人均的纯收入中,来自耕地经营(种植业)的比重仅占26.6%,这就迫切需要科学知识的指导以及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怎么种的问题非常迫切。四是伴随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转变,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强烈需求,迫切需要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不足问题。

二、对策与建议

现阶段,我们必须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推动改革和发展,在农业人口逐步转移的背景下,加大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力度,使农业成为有效率的产业,使农民成为能致富的职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为此,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1、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壮大专业农民队伍。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绝不是把农民从农业中剥离出来,在解决“谁来种地”的多种路径中,最有效的就是培养出更多的新型职业农民。积极探索建立教育培养、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解决未来“谁来种地”的问题,关键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培育新的种地人。包括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积极培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等新型职业农民,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认定、扶持体系。通过加强指导、增加投入,扩大试点示范覆盖面,探索创新工作体制机制,相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2014年,贵池区被确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部级示范区,完成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任务400人,从今年起,我区将分步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逐步形成,他们将成为未来现代农业发展的生产者和实践者。二是制定以土地流转等集聚资源要素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扶持政策,促进土地资源向新型职业农民集中,使愿意种地的人获得更多的土地经营权。同时,加大财政、金融、用地、税收等方面支持力度,如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承担涉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等。

2、发展农村规模经营,扶持壮大家庭农场。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壮大,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引导零散耕地向规模经营主体流转聚集,形成农业规模效应。二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在农田水利设施、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农业建设项目安排上要向规模流转经营主体倾斜,鼓励其对农田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设施进行投入,鼓励各地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优先流向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农户,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健立健全土地服务体系和流转机制,强化土地流转指导和服务,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三是完善农业补贴政策。通过新增补贴向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倾斜、优先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开展生产者补贴试点、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营销贷款试点、逐步实现“愿保尽保”等措施,重点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各级财政设立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四是加强财税和金融支持。针对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特点,鼓励创新金融产品,解决家庭农场在支付土地租金、购买农资、改良土地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3、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农民合作社是实现农民利益的有效组织形式,已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力量和带领农民闯市场的主力军。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300余个,争创国家级示范合作社4个、省级示范合作社5个。下一步,一方面在数量上做文章,要重点培育省级示范社和组建联合社,力争到2020年,全区30%以上的农户加入合作社;另一方面要促进规范管理,帮助农民合作社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和章程。当前,推动农民合作社持续快速发展,必须落实以下几项关键举措:一是项目对接。创新政府财政支农方式和机制,促进财政投资项目与农民合作社广泛对接,逐步使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组织实施。二是信用合作。全面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评定,建立信用档案,将农户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机制引入农民合作社贷款领域,满足小额贷款需求。同时,鼓励探索农村资金互助,用农民自己的力量解决自身发展问题。三是用地保障。落实相关土地政策,按程序给予办理农用地使用手续。

4、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产品加工和市场营销水平。我区农业产业化要迈上一个新台阶,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推进力度:一是加快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振兴规划。以开放促发展,鼓励引进农产品加工知名企业和战略投资者,采取参股、并购、直接投资等多种形式,培育聚集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向园区集聚。二是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主导产业,本着“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重点扶持对主导产业关联度大、经济效益好、牵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集群发展,密切与农户、农民合作社的利益联结关系。积极鼓励引导农业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是加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强梅里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以园区龙头企业集聚为基础,通过产业化组织模式,实行多立体合作,各环节联合,一体化经营,构建原料生产、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紧密相连的完整的产业链条,形成集群优势突出、服务功能完善、带动效益显著的产业集聚区。编制高新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发展规划,高起点、高标准建设高新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力争五年内挤进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的行列。四是加大电子商务和物联网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的力度。紧紧抓住我区被确定为省级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县的契机,区级涉农部门要开辟固定的信息发布窗口,定期发布宏观性、指导性、预测性信息,及时向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者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品牌等方面的信息。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提高电子商务普及率、销售率。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农业物联网应用与推广,推进智能农业、精准农业与设施农业有机结合。

5、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农业服务模式。要充分发挥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信息服务和农业基层服务网络,规范市场秩序,搞好信息指导、技术推广和产品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稳定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尝试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推进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加快发展良种示范、农机作业、沼气维护、病虫害统防统治、农资配送等社会化服务组织,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拓宽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共性服务试点,积极推广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强化项目资金的扶持政策,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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