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贵政协〔2015〕1号
关于召开政协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区政协委员,各镇街道政协联络组,区直局级以上单位:
经区政协十一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政协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在城区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3月30日~4月2日,会期四天。3月30日下午13:00~16:00到华润天成商务酒店报到;16:00召开委员小组召集人会议;16:30区领导看望全体委员和镇街道列席人员;3月31日上午8:30举行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式);4月2日下午15:00举行大会第三次会议(闭幕式)。
二、会议地点:秋浦影剧院。
三、参会人员:
1.出席人员:政协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全体委员;
2.列席人员:各镇街道政协联络组组长(全程列席),区直局级以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开幕式、闭幕式);
3.邀请人员: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人武部领导,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协工作研究会会长,曾担任过区政协副主席以上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同志,在职的全国劳动模范。
四、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表彰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优秀发言;
4.委员大会发言;
5.列席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6.人事事项;
7.审议通过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8.审议通过大会有关决议;
9.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领导同志讲话。
五、其他事项:
1.委员接通知后,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撰写提案和社情民意做好准备工作;
2.委员请根据履行职责情况认真填写《十一届区政协委员履职情况报告表》,报到时交大会秘书处;
3.凡是中共党员的委员请携带临时组织关系,报到时交大会秘书处组织组;
4.请各单位及时转告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请于
5.需要住宿的委员、全程列席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并自带洗漱用品;
6.请各小组召集人按时出席
政协池州市贵池区委员会
附件
小组召集人名单
第一组:刘自斌 许友信 阮宏才
第二组:江厚权 潘维亮 董 萍
第三组:余志霞 曹晓燕 刘根菊
第四组:吕华斌 包素珍 王秀娟
第五组:张国政 郑 权 吴姬芳
第六组:曹承乐 喻卫平 胡孔龙
第七组:刘晓立 陈春明 王丽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