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十一届区政协委员履职情况报告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委员:
为准确掌握十一届区政协委员履职情况,根据《池州市贵池区政协委员活动规则》(贵政协〔2012〕5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十一届区政协委员履职情况报告表》(见附件,可下载)。《十一届区政协委员履职情况报告表》由区政协委员本人填写,区政协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统计结果将作为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考核和评价依据,并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委员、各委员所在单位及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进行反馈和通报。请各位委员务必根据履行职责情况认真填写,并于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报到时,交大会秘书组(注:如未按时提交履职报告表,则统计为未履行委员职责)。
文件下载:【 2015060440625017.doc 】
池州市贵池区政协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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