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区政协十一届十二次常委会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区政协十一届十二次常委会会议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机关各室:
经区政协第二十一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政协十一届十二次常委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4年6月19日(星期四)上午9点,会期半天。其中,第一阶段(审议关于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及建议案),时间9:00~11:00;第二阶段(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池州市贵池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及有关人事事项),时间11:00~12:00。
二、会议地点:区政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邀请区政府领导:高峰、黄伟(第一阶段);
2.区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委(全程);
3.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1名(第一阶段),政协联络组组长,里山街道联系政协工作副书记(全程);
4.有关区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第一阶段,参会单位名单附后);
5.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机关各室主要负责同志(全程);
6.区政协文史委、提案委部分委员(第一阶段)。
四、有关要求:
1.本次会议分阶段进行,请参会人员按照各阶段时间要求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2.请马衙街道、棠溪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做好发言准备。
池州市贵池区政协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
附件:
参会区直单位名单
区编办、区法制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区文广电新局、区档案局、区经信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残联、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环保分局、区地税局、区粮食局、区林业局、区水产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农机局、区人社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物价局、区人口计生委、区教体局、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国税局、区旅委、区司法局、区气象局、区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