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部分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贵政协〔2014〕4 号
关于调整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部分负责
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镇街道政协联络组,贵池工业园区、前江工业园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直局级以上单位,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机关各室: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5月6日区政协第二十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部分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现通知如下:
高启云同志:分管区政协经济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工作;
张大春同志:分管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工作;
杜荣生同志:在主席领导下,负责区政协机关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区政协办公室、调研室、专委会综合办工作。其他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政协池州市贵池区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